關于印發《臺州市工業和信息化領域專業技術人員繼續教育學時登記細則(試行)》的通知
各縣(市、區)經信局、集聚區經發局、開發區經發局、人力社保局,市直各單位:
為推進全市工業和信息化領域專業技術人員繼續教育工作,提升隊伍專業化能力水平,特制定《臺州市工業和信息化領域專業技術人員繼續教育學時登記細則(試行)》,現予印發,請遵照執行。
臺州市經濟和信息化委員會 臺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18年6月12日
臺州市工業和信息化領域
專業技術人員繼續教育學時登記細則(試行)
第一條 為推進臺州市工業和信息化領域工程系列專業技術人員繼續教育工作,提升隊伍專業化能力水平,根據《浙江省專業技術人員繼續教育學時管理辦法(試行)》(浙人社發〔2016〕63號)并結合《關于啟用臺州市專業技術人員繼續教育登記管理平臺的通知》(臺人社發〔2018〕63號),制定本細則。
第二條 本細則適用于全市機電制造、能源、原材料、輕工、紡織、信息技術等行業專業技術人員的繼續教育管理。
第三條 達到本細則規定的繼續教育學時是申報工業和信息化領域工程系列專業技術任職資格的必備條件,參加繼續教育情況納入評審指標體系。
第四條 繼續教育內容包括一般公需科目、行業公需科目和專業科目。
一般公需科目由臺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負責。其他科目由行業主管部門負責。
行業公需科目內容主要包括相關工作領域的職業道德、法律法規、發展規劃等。
專業科目內容主要包括機電制造、能源、材料、輕工、紡織、信息技術等行業相關專業技術內容。
第五條 專業技術人員每年度參加繼續教育不得少于90學時,其中專業科目不少于60學時,行業公需和一般公需科目不少于18學時。
第六條 接受專業科目繼續教育途徑,以及學時登記按下列規定進行,每個途徑每年度最多計36學時。
(一)參加入力社保部門批準的工程類高研班,省級以上、市縣項目可分別認定登記36個、24個學時。
(二)參加人力社保部門或經濟和信息化主管部門備案的工程類培訓班、研修班等學習,每天可認定登記6個學時。
(三)參加國(境)外工程類培訓進修、學術研討活動,每天可認定登記6個學時。
(四)參加本專業工程類培訓進修、學術研討活動(包括單位和企業自行組織的),每天可認定登記4個學時。
(五)參加省、市級專業技術人員繼續教育基地面授課程學習、省、市級專業技術人員網絡管理平臺的網絡課件學習,按課件標定的學時數進行認定。
(六)參與本專業工程類立法工作、課題研究、規劃標準制定,每項按國家級、省部級、市廳級、縣處級可分別認定登記36個、24個、12個、6個學時。
(七)發表本專業工程類論文(譯文)、著作(譯作),按發表在核心刊物、全國性刊物、省級刊物、其他期刊或正式出版的論文集,每篇論文(譯文)、每萬字著作(譯作)可分別認定登記8個、6個、4個、3個學時。
(八)參加本專業工程類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每個合格科目可認定登記6個學時。
(九)參加本專業工程類在職學歷(學位)教育,每門考試考核合格課程可認定登記3個學時。
(十)經組織批準,到大專院校擔任兼職教師,或參加工程領域各類對口支援、結對幫帶和專家服務基層、服務企業等工作,每天可認定登記4個學時。
第七條 公需科目學習途徑主要運用網絡遠程課堂移動端微課件、專項知識考試等手段,每門課程經考核合格后登記相應學時。
第八條 專業技術人員參加繼續教育的情況,應根據人事隸屬關系,由個人申請并提交相關證明材料,并由各級主管部門、市專業技術人員繼續教育基地依托“臺州市專業技術人員繼續教育平臺”(tzjxjy.tzks.net)如實審核、登記。并對接“浙江省工業和信息化領域專業技術人員繼續教育學時登記管理系統” (jxjy.zjjXw.gov.cn)數據,實現共享。
第九條 專業技術人員在申報工業和信息化領域工程系列專業技術資格評審時,應從相應學時登記管理系統打印提交繼續教育學時登記情況表及相關證明材料。
第十條 專業技術人員繼續教育學時數量未達到要求的,或在學時登記中弄虛作假的,取消其中報相應職稱的資格。
第十一條 本細則自2018年6月15日起施行。